如了解 UNIX 权限和文件类型中所述,每个文件都有以下权限设置(“文件模式”):
- 所有者/用户(“
u
”), - 所有者的组 ("
g
"),以及 - 其他所有人(“
o
”)。
据我了解,文件的所有者始终可以使用chmod
. 任何在所有者下运行的应用程序也是如此。
如果所有者可以随时更改权限,那么限制所有者自己的权限的原因是什么?
我能看到的唯一用途是防止意外删除或执行,如果有意的话,很容易克服。
此处提出了一个相关问题:存在“所有者”权限是否有原因?组权限还不够吗?它讨论了为什么所有者的权限不能被由单个用户(所有者)组成的虚拟组替换。相比之下,这里我问的是原则上对所有者拥有权限的目的,无论是通过单独的“ u
”八进制还是单独的组+ ACL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