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做了很多尝试和错误以及阅读,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可以使用 Lubuntu 创建 .desktop 文件(即启动器、快捷方式等)。
但我不清楚是否真的需要“.desktop”扩展名。有时我似乎在没有它的情况下创建了一个快捷方式/启动器。其他时候,我在文件创建期间添加了扩展名,后来删除了扩展名,它仍然有效。
所以,我想知道两件事......鉴于可以从文本编辑器创建和/或查看 .desktop 文件:
- .desktop 文件的真正定义特征是文本文件顶部的 [Desktop Entry] 吗?
- 是否真的需要右键单击桌面并创建一个扩展名为 .desktop 的新文件?或者在文本编辑器中创建一个新的空文件并将 [Desktop Entry] 作为标题并填写剩余字段(Type=、Icon= 等)就足够了。
谢谢。
今天的大多数桌面程序使用共享 MIME 信息数据库来确定文件类型。
.desktop 文件的 MIME 类型定义在文件中
/usr/share/mime/application/x-desktop.xml
。在 Ubuntu 16.04 中,相关行位于文件末尾:因此,大多数桌面程序只有在 .desktop 文件具有
.desktop
or.kdelnk
扩展名时才会识别它,而文件内容实际上并不重要(但如果内容错误,它当然不能作为初学者使用)。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条
[Desktop Entry]
线就足够了,但一般来说不是。如何创建 .desktop 文件并不重要。如果需要,您可以使用普通的文本编辑器。
对于您的第一个问题的答案,答案是肯定的……而且不是。是的,因为这是启动管理器程序使用的语法的一部分。不,因为它不会使其成为 .desktop 文件。
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关于文件创建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您可以对其进行编辑以删除 .desktop。这是因为当 Ubuntu 创建文件时,在二进制数据中它说它是一个 .desktop 文件。然后,如果你编辑它,它不会更新它,它仍然可以工作。除非您可以找到所需的二进制代码,否则在文件创建时无法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