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im4 似乎拒绝接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的电子邮件,这些在 Exchange 环境中很常见。
如何配置 exim4 以允许在电子邮件地址中使用井号。
澄清:是的,我知道 RFC 不允许使用 # 符号,但我坚持使用 exim4 过滤功能来删除某些服务器生成的某些消息,然后再将这些消息传递到公司 Exchange 服务器。
exim4 似乎拒绝接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的电子邮件,这些在 Exchange 环境中很常见。
如何配置 exim4 以允许在电子邮件地址中使用井号。
澄清:是的,我知道 RFC 不允许使用 # 符号,但我坚持使用 exim4 过滤功能来删除某些服务器生成的某些消息,然后再将这些消息传递到公司 Exchange 服务器。
目前这似乎不可能,所以我提出了一个错误: http ://bugs.exim.org/show_bug.cgi?id=1465
不过,有一个解决方法
如果您有拆分配置,请编辑
30_exim4-config_check_rcpt
并注释以下行:如果您对修复此问题有任何兴趣,请在此错误中添加您的投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中的 # 不符合 RFC822(请参阅https://www.rfc-editor.org/rfc/rfc822#section-6.1)。所以 exim 在拒绝这个地址方面做得很好。
哈希 (#) 在电子邮件地址的本地部分是完全合法的。RFC 5321 参考 RFC5322 对原子的定义:
所有这些字符在电子邮件地址的左侧都是合法的。Exim 的默认配置禁止使用其中一些字符,因为如果 Exim 要将消息保存到以地址的本地部分命名的邮箱,它们是不安全的。但是,它不会阻止使用哈希字符。
默认配置使用这些 ACL:
这不是 Exim 错误,但它可能是某些第三方发行版的默认配置中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