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人拥有一个需要在 SPF 记录中查找的域,那么将其放入该域的 IP 地址而不是域本身以减少查找是否是不好的做法?例如停止超过 10 次查找限制?
我知道如果需要更改 IP 而不是一次更改,这将导致需要更改 DNS 记录中的两个 IP。还有其他不应该这样做的原因吗?
如果某人拥有一个需要在 SPF 记录中查找的域,那么将其放入该域的 IP 地址而不是域本身以减少查找是否是不好的做法?例如停止超过 10 次查找限制?
我知道如果需要更改 IP 而不是一次更改,这将导致需要更改 DNS 记录中的两个 IP。还有其他不应该这样做的原因吗?
由于邮件服务器相关的DNS记录只是偶尔更改,但一直在查询,最好对后者进行优化。RFC 7208, 10.1.2中的管理员注意事项很好地总结了这一点:
对我来说,这听起来像是支持将原始地址放入 SPF 记录中的论据。
如果进行下一次迁移的人在 SPF 记录中看到明确拼写的 v4 和 v6 地址,这只是另一个提醒,无论如何至少需要更改两条记录。
在任何情况下,将列表保存在容易发现的地方是一个好主意,该列表可以告诉下一个进行任何更改的人可能需要有序的翻转过程(mta-sts、DA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