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最近才开始做类似于成熟的 Oracle DBA 工作的东西,所以我仍在学习我工作中管理部分的许多基础知识。我的任务是使多个应用程序数据库达到一定的专业标准(我故意含糊其辞)。这些标准之一是支持应用程序的对象的所有者通常也不应该经常使用它们。主要的例外是 DBA,但仅适用于我们定期维护的某些类对象,例如索引。除了执行安装和维护任务时,应禁用应用程序对象所有者。
这最终让我想到了我的问题:谁应该拥有这些应用程序对象。我们是否应该让一个创建对象的用户在其余下的生命周期中基本上被禁用,并为这个或那个角色提供必要的使用权限?DBA 是否可以拥有所有应用程序对象,或者他们应该只拥有每天/每周维护的那些对象?显然,确切的答案将取决于组织的需求和该标准具体要求的内容,但是这里应用程序对象所有权的最佳实践是什么?
这个问题可能太宽泛了,所以如果我需要编辑它以使其更具体,请告诉我。我真的不知道从哪里开始,甚至不知道该问什么问题。感谢您的任何帮助,您可以提供。